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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产品名称】通用名:狂犬病毒抗原快速检测卡(胶体金法)
【包装规格】50T/盒
【储存及有效期】 储存于阴凉干燥处(2-30℃),有效期 24 个月。
本检测卡仅适用于检测犬、猫唾液分泌物中狂犬病毒抗原。
1. 用棉签从口腔充分拭取唾液;
2. 将滴瓶瓶盖拧开,取下滴头,将棉签插入装有样品缓冲液的滴瓶,将棉签在瓶壁上反复用力旋转至少10 次,并混匀溶液,使标本尽可能溶解在溶液中。在瓶壁上挤压棉签,使液体尽可能被挤出,丢弃棉签,安 回滴头,盖上瓶盖,混匀;
3. 从密封袋中取出检测卡,放置在平整表面;
4. 用滴瓶垂直悬空、缓慢、逐滴的滴加2-3滴到检测卡加样孔中;
5. 在室温下放置10-15分钟判断结果,15分钟后的显色结果无效。
1. 阴性:在观察孔内,只有对照线区(C)出现一条紫红色线。
2. 阳性:在观察孔内,检测线区(T)及对照线区(C)同时出现紫红色线。
3. 无效:在观察孔内,对照线区(C)不出现紫红色线。
若实验结果为阴性表明被检样本中没有狂犬病毒抗原,如果出现相应急性症状,则不能排除有狂犬病毒 感染;若实验结果为阳性表明被检样本中有狂犬病毒抗原,可能为狂犬病毒感染,需结合临床及其他方法进行分析。
本检测卡仅供筛查,不作为确诊依据。
1. 试验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,本产品提供的各种试剂仅供本实验用。
2. 请勿使用非【样本要求】的液体作为阴性对照。
3. 过期或铝箔袋破损的产品,均不可使用。
4. 检测卡从冰箱中取出时应恢复到室温后打开,打开的检测卡应尽快使用以免受潮后失效。
5. 避免接触检测卡上加样孔和检测窗处的层析膜。
6. 试验的废弃物应视为污染物,并按当地相关规定妥善处理。
企业名称:赛诺利康生物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
地 址: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甲 1 号 11 号楼 7 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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